全院师生: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江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定》(江大委〔2010〕50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公告如下,敬请全院师生关注、监督。
一、指导思想
学院党委将进一步切实加强对支部发展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继续利用院分党校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启蒙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严把入口关,提升教学质量与培训实效。学院党委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在本科生中早选苗、早培养、早发展,把发展党员工作重心适当向低年级倾斜,正确把握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学习成绩三者间的关系。原则上,未通过团内推优的学生不得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未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的学生不得发展;为严格工作程序,毕业前三个月内不发展毕业生党员。
二、总体目标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的指导精神,2015年计划发展党员25名,其中,在普通本科生中发展党员21名,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4名。上半年发展13名,下半年发展12名。2015年底,大学生中党员比例基本保持在15%左右,其中,普通本科生中党员比例在8%左右,研究生中党员比例达到50%左右。教职工党员比例达到68%以上。我院党委将通过丰富的教育形式,激励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中共江苏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