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检委员及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保证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成立各学科(方向)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各学科(方向)复试工作组成员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不少于5人。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成员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教师构成,不少于3人。
三、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一)考生初试成绩首先需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志愿的考生需满足《江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中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
(三)复试时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50%左右。
(四)各学科(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不包括推荐免试生)
药学18,药学(调剂专项)1
中药学10
制药工程(专业学位)全日制23、非全日制5
如若招生计划有变动,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五)报考我院各学科(方向)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均可参加复试。
(六)制药工程(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药学、中药学接收调剂考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的调剂情况和差额复试比例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七)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志愿。可复试调剂考生要及时确认“复试通知”;拟录取调剂考生要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
(八)本院各学科方向均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四、复试内容要求和计分办法
(一)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
时间安排如下:
3月23日上午考生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核、体检。
3月23日下午复试科目笔试
3月23日晚上心理测试。
3月24日全天综合能力面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药学院网站“江苏大学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二)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学院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依据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考核表和与考生面谈方式对考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并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以备核查和存档。
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3、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4、复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5、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第一,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第二,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第三,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综合能力面试时可只对综合能力面试中的第二项进行考核,并当场给出成绩。第一项和第三项可于面试前或面试后根据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打分,最后对复试小组的每位教师给出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加权平均计算该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本项考试由各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
6、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组的每位教师所给出的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后的成绩为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本项考试由各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
五、录取工作
(一)我院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脱产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签订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告知书,其中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还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三)录取原则
1、各复试工作组根据各学科(方向)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按学习形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学院将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全景录像和录音。
七、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其中,有子女报考的中层干部必须主动向学校报告,相关信息在复试录取环节中予以公示。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八、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江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九、本细则由江苏大学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苏大学药学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