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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药学院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第一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2-11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疫情管理、预防和控制,根据江苏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最新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院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魏渊、徐希明,其他成员为欧阳臻、刘正欣、冯春来和万伟忠,其中万伟忠为联络人。分工为:魏渊负责总体协调疫情防控工作、教职工管理和党务条线相关防控工作;徐希明负责总体协调疫情防控期间学院日常工作,负责学位点申报、学科评估和自然基金申报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欧阳臻负责研究生培养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纪检委员职责;刘正欣负责学工条线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冯春来负责本科生教学条线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配合海院协调留学生疫情防控工作;万伟忠任工作组联络人并负责数据采集汇报。如具体工作涉及不同条线,由相关成员及时沟通,协同处理。工作组要密切跟踪上级最新要求,按照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迅速反应的原则,积极思考谋划下一阶段药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新举措,充分考虑开学前后师生返校实际情况,把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做细做实、落到实处。

学院各系部(办公室)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工作措施上、防控效果上,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近期有关安排。根据省政府决定及省教育厅通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另行通知。

1.全体学生在学校正式通知的返校时间之前不得返校

2.对于假期离开镇江的教职工,开学前要确保已经居家(镇江)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目前尚未返镇的教职工要据此安排好返镇行程。

3.在新学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要做好各方面准备以确保224日开始线上授课,并为学生提供辅导、答疑等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在新学期有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指导等任务的教师,根据学校及所在学院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相关工作,不得因此影响学生按期毕业。

4.210日(周一)起,全院教职工应该通过灵活方式进行工作,正常推进各项业务开展,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靠前指挥,认真落实分管条线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信息的采集和报送。春季开学前,每日网上采集包括重点疫情地区师生情况、各类返校在校师生情况、防控工作开展等情况。开学后,依托基层党组织,及时把握师生健康情况,包括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病例诊断改变(包括疑似病例转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排除、转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治愈出院病例等信息。学院工作组联系人每日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应急处置有序到位。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采集师生信息。

(三)认真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党的建设、事业发展三不误、同推进。一是建立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各单位要强化与教职工有效沟通,各学院(研究院)要建立院领导到学生辅导员到学生干部到寝室长的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健康动态和思想动态的跟踪,确保全面摸排,无一遗漏。二是调整教育教学安排,积极创新并丰富教育教学模式,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并根据教学反馈情况不断改进,对照三全育人的要求,完成新学期的教育教学任务,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降低。三是充分利用当前时间做好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确保学生224日开始线上上课;要关注每位学生能否实现线上学习,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四是切实推进国自然申报、学科建设等事业发展重点工作,务实做细,力争新的突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关于本科教学工作,学院制定《江苏大学药学院课程线上教学实施方案》。原则上要求全部课程按《线上教学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当前时间做好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220日前完成教学方案提交学院审核,222日前完成线上教学建设工作;梳理任课教师情况进行摸排,确因疫情原因有个别教师无法按时上课,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安排其他老师临时代课、调整教学周次、更换教师、调整课程学期、课程停开等办法做好预案;关注每位学生能否实现线上学习,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确保学生224日开始线上上课。

本学期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各实验中心和中心实验室按照线上线下教学对接,虚拟实体实验互补的思路调整完善实验教学计划。对实验项目必要性进行排序,必开实验项目都要有在线预习等学习资源平台,充分利用国家和省虚拟仿真项目平台的优质项目做相应的调整和替换,无法如期开设的实验项目调整开设学期。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校外实习时间调整方案。针对部分不能及时返校学生及时补充实习方案。

充分利用“江苏大学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及其它实时通讯方式,实现毕业设计(论文)在线指导。延迟开学期间,指导教师可进行专业文献的检索、阅读、综述及外文翻译等指导工作,并将相关文档及时上传至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存档。开题报告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具体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学生必须在校完成的相关设计或实验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适时进行调整,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调整相关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及内容。

2、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本学期所有的集体活动将按照学校要求,严格遵循“非必须不开展”的原则进行。学院所有本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创新授课模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为主的形式。所有本学期开设的专业课程在12号之前提交线上线下混合实践教学方案,224日务必准时开课。

为保障在校外可以无障碍地访问知网主要数据库,查找和阅读文献,尤其是毕业生在离校期间顺利地撰写毕业论文,研究生院联合知网已共同推出“抗击疫情,知网研学免费使用”读者服务方案,要求各位导师传达到每位研究生。

要求各位研究生导师与各自研究生保持联系,加强网上指导,做到开学延期但科研、教学、指导不延期,营造良好的科研学习氛围。

3、关于学生管理工作,建立组织保障,设立学生防控工作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任委员;每个班级设立班级防控工作小组,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和团支部书记任副组长,班级干部和宿舍长任委员(此一级为学生返校后启动)。

建立动态排摸机制,学生返校前,实行全体学生健康状况每日报告制度,切实做好摸排清楚每一位学生动向,按照学校要求每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辅导员在摸排过程中,遇到重点情况,可以请学生发定位,来验证;及时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每项工作。学生返校后,继续执行返校前每日健康报告制度外,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晨检、健康异常情况及时处置、日常防疫消毒等制度。

开展防疫教育引导,针对疫情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辅导员结合学校防疫工作和心理中心的工作要求,开展学校防疫管理制度、防疫相关知识、防疫心理知识开展防疫宣传工作和心理安抚工作。

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开展线上线下的思政、稳定、学业、毕业、就业、考研等方面的教育指导与督促帮扶工作。

组织成立疫情防控网络志愿服务青年突击队,引导青年团员、学生干部利用专业优势做疫情防控知识的传播者。学生自愿加入的目前已有70余人,结合地方政府防疫具体要求,开展力所能及的线上线下志愿活动。

(四)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学院师生要认真全面执行镇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期间全面做好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的有关规定及市指挥部的后续各项规定。如发现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于密切接触人员,要立即上报,配合学校做好隔离观察措施。返校后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对其所住公寓的楼层采取隔离,根据其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对同一楼栋发现2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对整个公寓实行隔离控制措施;发现3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在校外参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临床实习的学生,如实习单位发现疫情就地实行隔离观察,学院及时通知家长,并保持与学生联系,了解其健康状况。

(五)加强重点场所消毒工作。开学前,按照学校规定做好消毒工作的前期准备和培训。开学后,做好与物业的沟通,保证每日两次对药学楼内教室、实验室等公共场所以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加强通风换气。发现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要对患者活动过的区域、接触过的物品采取重点消毒措施。

(六)配合学校加强校园人员管理。开学前,学院加强对人员出入药学楼的管理,做好签入签出工作。开学后,要做好返校学生的体温检测工作,所有返校学生需要填写健康卡,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初步排查。健康卡的内容应包括:学生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有前往重点疫情防控地区、是否接触重点疫情防控地区人员等。要求师生员工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在心理中心指导下,创新心理辅导模式,体现人文关怀。

(七)严控校园聚集活动。开学后,自开学日期起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一律暂缓开展跨校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外省市参加交流、讲学、参观、学习等活动。要求本学院学生体育锻炼活动分散、就地进行。

(八)抓好宣传引导。在宣传部指导下,加强疫情防控的科普宣传,提升师生防控本领,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及时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引导学院师生投身疫情防控战斗,汇聚阻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九)师生自律。全院师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街道社区)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坚持每天两次检测体温,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街道社区全面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相关情况,并无条件坚决服从相关管控措施。学院做好提醒、督促、检查工作。

三、严肃追责问责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学院党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院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内的疫情防控责任。纪检委员在校纪委指导下,积极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对领导弱化、组织不力、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直接后果的,将上报校纪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典型问题严查快办,及时公开通报曝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

本方案根据学校更新的通知要求和未来疫情实际发展状况,由学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完成版本更新。

 

中共江苏大学药学院党委

20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