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新学期研究生学籍与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近期主要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如与其它文件、通知的要求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按本安排实施):
1、学期注册: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学期注册待返校后进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将正常按月发放,其中2、3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最晚于3月初,一并发放。
2、学籍异动办理:需要办理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申请的研究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相关申请表格,经得导师(退学须经父母同意)同意后,电子版发至研究生教学秘书,经与导师核实、学院批准后发电子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培养办审核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邮件的形式将办理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3、本学期开设研究生课程:全部实施线上课程教学拟于2020年2月24日起正式开课。所有本学期开设的专业课程在12号之前提交线上线下混合实践教学方案,按教学计划2月24日务必准时开课。学院2月14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院管课程教学方案汇总交培养办。本学期任研究生课程的各位老师,请务必联系选课学生,建立各课程QQ群或微信群必确保所有课程准时线上教学,每一门课不漏掉任何一个研究生,请研究生也主动联系任课老师。
4、课程成绩登记表的交送:上学期开设并完成的课程,仍未在系统中录入成绩的,请相关任课教师及时补录,研究生秘书做好院管课程“研究生成绩登记表”的催交工作,可先电子稿报备,疫情结束后交送纸质稿。最迟于2月14日前将电子稿汇总报培养办。该工作2020年度将继续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请各位老师予以配合。
5、课程成绩的复核:上学期开设结束的课程,成绩复核工作于2月19日前完成。请教学秘书通知需复核成绩的研究生尽快递交“成绩复核申请表”,学院汇总后最迟于2月20日前报培养办。需要提交复核申请的研究生,可下载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在征得导师同意后,按规定时间以电子格式发给本学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核实情况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统一交由培养办,培养办组织相关任课教师查询后将复核结果通知研究生本人。
6、课程重修、补修等手续的办理:对于需要进行课程重修、加修的研究生,请学院做好研究生选课名单的增补统计工作,于2月20日前将电子稿发至培养办邮箱,并将此部分学生加入相关课程学习群。未事先提交“申请”的研究生,其重修、加修的课程及学分一律不予认可,请通知相关研究生严格遵照执行。
7、学历认证及拟毕业生图像采集补拍:接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安排,我省学历认证及高校电子图像采集补拍采集工作,自2月3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暂不提供学历认证和图像采集补拍业务的现场咨询与办理服务。如有需要请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wssq/user/enquiry/index.action)在线办理学历认证相关业务;需要进行电子图像采集补拍的我校应届毕业生请与培养办联系,省招就中心将采取远程方式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无需到现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可拨打025-83335763电话咨询。
8、为保障在校外可以无障碍地访问知网主要数据库,查找和阅读文献,尤其是毕业生在离校期间顺利地撰写毕业论文,研究生院联合知网已共同推出“抗击疫情,知网研学免费使用”读者服务方案,要求各位导师传达到每位研究生。
9、要求各位研究生导师与各自研究生保持联系,加强网上指导,做到开学延期但科研、教学、指导不延期,营造良好的科研学习氛围,关心研究生学业、毕业及就业情况和身心健康状况。请研究生也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制定好自己的学习和写毕业论文计划,珍惜当下“安静”的时光。尤其是研三近毕业的同学。
10、根据学校规定,防疫学院所有的研究生工作室暂时封闭(开放日期另行通知),学院实验室的管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校纪委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直接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因此本学院全体研究生在学校正式通知的返校时间之前不得返校,不得擅自启用实验室。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