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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08

江苏大药〔2019〕06

全院各单位:

为规范药学院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实验室安全以及突发事故(事件)的处置协调、有序、高效,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药学院正常运转,并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变动,药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魏 渊 徐希明

副组长:冯春来 欧阳臻 刘正欣

员:万伟忠 戚雪勇 徐卫东 金国范 童珊珊 夏国华 傅海珍

安全管理员:夏国华

二、工作责职

1、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安全领导小组统管全院实验室安全,组织领导各系部及每个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切实做好药学院安全预防措施。

2、监管范围包括全院教学、科研和行政部门的消防、防盗措施;规范实验操作,规范设备安全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或生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实验废弃物管理。

3、妥善处理药学院火灾、中毒、被盗等应急事故。

 

                                                         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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