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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08

江苏大药〔2019〕10

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及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文件精神,经201961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准入管理等相关人员如下:

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夏国华

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 夏国华

药学院危化品管理员:夏国华

药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员:夏国华

药学院实验室准入负责人:傅海珍

药学院实验室准入管理员:傅海珍

 

 

   江苏大学药学院

     201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