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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简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01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指专业认证机构针对高等教育机构开设的工程类专业教育实施的专门性认证,由专门职业或行业协会(联合会)、专业学会会同该领域的教育专家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一起进行,旨在为相关工程技术人才进入工业界从业提供预备教育质量保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障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由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和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共同组织开展,是“五位一体”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工程教育认证的基本理念

(1)以学生为中心(Students-centred):把全体学生学习效果作为关注的焦点。教育目标围绕学生的培养,教学设计聚焦学生的能力培养,师资与教育资源满足学生学习效果的达成,教学评价的焦点是对学生效果的评价。以学生为中心,不是以少数优秀学生为中心,也不是以多数学生为中心,而是以全体学生为中心,是通过评价所有学生学习成果的达成情况来评价专业办学的有效性。

(2)产出导向教育(OBE:Outcomes-based Education):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的目标是学生通过教育过程最后所取得的学习成果。传统的教学设计是以课程为导向(Course-based Education)的,从通识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到专业课。教师只要讲授完课程,学生只要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就达到毕业要求。在这种设计中,教师的授课进度和授课质量就成了主要事情,以教师为中心是自然而然的。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提出的产出导向的教育取向完整地说明了学校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活动、师资及教学资源之间的关系:利益相关各方(学生、家长、学校、企业等)的需求决定学校的定位(这个与我们通常所说的以就业为导向不同)学校定位决定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决定学生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决定课程体系;课程体系决定教学活动设计、师资及教学资源配置。这是一个由上向下设计,由下向上支撑的过程。

(3)质量持续改进(CQI:Continue Quality Improvement):建立“评价—反馈—改进”闭环,形成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目前有很多的评估、评比、检查,目的是改进教学,由于不具操作性,多半变成了奖励的依据、分级的依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提出的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包括:建立常态性评价机制并不断改进;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教学环节都要进行评价;每个教师在持续改进中均承担责任;持续改进的效果通过学生的表现来体现。持续改进为我们提供了可操作的评价方法,持续改进告诉我们,评价的唯一目的是改进。

2、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基本内容和框架结构

我国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两部分构成,内容覆盖了《华盛顿协议》提出的毕业生素质要求(Graduate Attributes),具有国际实质等效性。其中,通用标准规定了专业在“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持续改进”“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等七个方面的要求;专业补充标准在“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等三个方面规定了相应专业类的特殊要求。

认证标准各项指标的逻辑关系为: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通过足够的师资队伍和完备的支持条件保证各类课程教学的有效实施,并通过完善的内外部质量保障机制保证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升,最终使学生培养质量满足要求。

3、工程教育认证的基本程序

(1)申请和受理。学校对照认证标准要求先做初步自评,自愿提交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认证协会秘书处会同相关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认证申请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2)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已受理认证专业依据认证标准开展自评,逐条判定是否达成标准要求,在自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提交给认证协会秘书处。

(3)自评报告审阅。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已受理认证专业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做出是否通过自评报告的结论,并提出具体的审阅意见。

(4)现场考查。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委派现场考查专家组到通过自评报告审核的专业所在学校开展现场考查活动。

(5)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专业类认证委员会、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理事会依次召开会议,分别做出认证结论和审议批准认证结论。认证协会发布理事会批准的认证结论。

(6)认证状态的保持与改进。通过认证的专业在通过认证的有效期内,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持续改进和状态保持。必要时认证协会可随机回访,检查学校认证状态保持及持续改进情况。通过认证的专业如果要保持认证有效期的连续性,须在认证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一年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4、工程教育认证是如何促进专业持续改进的?

持续改进是工程教育认证的基本理念,贯穿于认证工作的各个环节。工程教育认证从认证标准到认证程序都要求专业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并形成机制。

(1)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第4条“持续改进”中明确提出了三项要求。首先,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标准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达成培养目标;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质量评价。其次,专业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价。第三,专业应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2)认证工作程序设有“认证状态的保持与改进”阶段,明确要求已通过认证的专业应认真研究认证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具体包括三种情况: 首先,对于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有条件)”的,专业应每年向相应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以及秘书处提交改进报告,汇报改进情况和专业进展情况;对于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的,专业应每两年向相应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以及秘书处提交改进报告,汇报改进情况和专业进展情况。如未按时提交改进报告,秘书处将通知其限期提交;逾期仍未提交者,将终止其认证有效期。其次,已通过认证专业在有效期内如果对课程体系做出重大调整,或师资、办学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秘书处申请对调整或变化的部分进行重新认证。重新认证通过者,可继续保持原认证结论至有效期届满;否则,终止原认证的有效期。重新认证工作参照原认证程序进行,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第三,认证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部分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开展回访工作,检查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及持续改进情况。回访工作参照原认证程序进行,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5、当前做好认证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是什么?

当前情况下,要保证认证工作取得实效,专业应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第一,专业应真正推动建立基于学生学习结果的持续改进机制。首先,应建立起“评价—反馈—改进”的工作  闭环,要有稳定的制度保障工作运转,评价的结果要及时反馈,反馈意见要在工作改进中发挥作用;其次,评价要从“评教”向“评学”转变,要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教学督导评教制度,不仅关注教师,要明确教师教只是保证学生学习结果的一个因素,要从保证学生学习结果的角度审视教师的教学工作、教学资源配置和专业为学生提供指导服务情况。

第二,专业要明确对课程的要求,落实任课教师的责任。课程是保证毕业要求达成的“最后一公里”,如果一线教师不行动,没有按照认证的要求改进课程目标、内容、方法和考核,认证工作的目标将无法实现。专业必须采取措施,调动全体教师积极性,明确OBE理念对课程教学的要求,以完善课程大纲为抓手,督促任课教师,围绕对应的毕业要求指标点,明确课程目标,优化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完善考核方式,定期进行课程评价,从根本上保证认证理念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