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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放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08

为了做好我院实验室的开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实验技能,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实验的积极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同时也为了有效发挥开放实验室的作用,提高效率,鼓励广大师生主动进行教学实验实践,为规范、有序地保证我院教学开放实验室的运行,现根据《江苏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制定本院开放实验室开放制度。

1. 开放实验室是指时间、内容向学生开放的实验室,开放实验室的建立是为了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培养新世纪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因此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科和学科特点进行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活动,以研究性实验为主。

2. 开放性实验教学内容应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实际水平,开放实验项目要根据因材施教、讲究实效、高度自主的原则,考虑学生的层次和要求,以选做和自拟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主,在项目设计和实施上教师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避免放任自由和重复验证等问题。

3. 实验室开放必须由学生个人或者团队提出申请,填写《江苏大学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制定详细的实验计划。在开放实验室进行的实验教学活动必须为经审批批准的开放实验项目。

4. 申报实验室开放包括下列情形:申报并获批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并获批江苏大学科研立项项目;参加“星光杯”或者“挑战杯”等各级科技比赛;学院科协社团组织相关科学实验系列活动;学生因申报专利、个人兴趣等原因申报。

5. 所有项目必须进入 “实验教学智能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过程参考该系统要求。

6. 所有开放实验项目,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7.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通过《药学院实验室安全知识考核》。

8. 进行开放实验的教师和学生需根据立项计划和实验开放的时间、地点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计划内的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实验内容和实验周期,如果确实需要更改,需另行申请。

9. 开放实验室管理人员需根据实验人数、实验项目、实验计划做好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及实验环境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维护和检查仪器设备,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0.从事开放实验的同学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实验室准备工作,阅读与实验相关的文献资料,设计实验方案,熟悉仪器性能,并与指导教师深入讨论,方可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研究。

11.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设备器材,认真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和实验废弃物处理的工作。在进行开放实验的学期内根据学生类别建立责任制,出现问题及时申报,接受处理。对违反实验室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能改正的,将停止其继续在开放实验室的工作,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其情节轻重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指导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的人员应具备在实验室工作15年以上的工龄,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需在实验室开放时值班,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做好开放实验记录。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以身作则,着力培养学生的科学技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3.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院中心实验室提交《开放实验室总结报告》和研究论文等实验成果,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审阅实验论文,签署意见,并按规定建议给予创新学分。

1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院中心实验室。

药学中心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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